山东省海阳市社保局对实名举报欠缴社保一案不处理,实在权利寻租吗?
我于2024年6月11日向海阳市社保局稽查科举报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7MA3M1PC10K)不按规定如实缴纳社保(2023年至今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海阳市社保局8月22日至今仍然不作为,没有给我答复,也没有对欧特美公司做出处罚行为。疑似有不正当利益往来,请有关部门落实查处。9月初答复企业资金困难,正在准备资料,未正面回付是否收受贿赂?其次企业困难就可以违法吗?准备资料需要3个月? 海阳市社保局答复8月27日进行投诉案件登记,登记编号海社受【2024】009号,2024年9月4日向该企业下达海阳市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海社稽通字【2024】第2号》。根据规定30日内调查核实。 现在都超过60日,仍未对欧特美案件进行最终处理答复。 再次反馈至市民热线,竟然答复不属于受理范围。 我们大概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1.社保局主要领导,平时拿了欧特美好处,不方便处理。打着保护工人利益的幌子(害怕把投资商吓跑了),为其接受贿赂做掩护。可是按照规定缴纳社保不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吗? 2.招商引资过程中,海阳市领导对投资人做出了某些承诺,其中包含社保缴纳问题。但是,社保缴纳是国家统一规定,是某个地方领导说怎样就怎样的吗? 无论是哪种情形,都表明海阳市社保局存在违规情形,我会继续跟进情形,如果不对欧特美进行处理,那么后续所有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是否可以本案申请退回以前多交的社保呢? 希望海阳市社保局尽快做出处理决定,为其他企业怎样缴纳社保做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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