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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j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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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金地烟台浅山艺境项目(胜利南路)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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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11-12 17:4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也说我对这次在金地买房的体验,可以用糟糕透顶来形容。最开始跟金地接触时,误以为是全国有名的大房企,肯定是讲诚信的,顾忌自己名誉的,不会胡来,谁知其吃相越来越难看,让我一步步认识到了这个所谓大房企的嘴脸。
1.交定金签订认购书时,他们不给看合同文本,交首付款前,我们想起索要合同看看,这时金地开始暴露骗子与痞子嘴脸,想要看合同,要交首付款,不交钱,休想看合同,想退房,门都没有。打电话投诉,搞不定。待交首付款,看到合同上霸王条款太多,不想签,就扣定金,最终上了贼船(不是信口编排,有录音)。
2.这次公然侮辱大家的智商,把褐石红狡辩成了褐石黄,指鹿为马,信口雌黄,一边说他们在向规划局争取深色的原始方案,一边说他们沙盘显示的就是黄色。11月2日,向销售顾问求证,其回复颜色还没有最终确定好,11月5号回访人员电话中又说颜色2018年就已经确定,那个顾问说的不算(所有通话都有录音为证)。真是谎话连篇,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无赖形象,跃然纸上。
3.如果颜色在售楼之前已经确定为黄色,那么今年所有红色的方案都为虚假宣传,误导我们购房,我们购房的一大原因就是这个红色褐石;如果颜色是最近才确定的,那么金地就是在未得到规划局许可前擅自宣传,仍是虚假宣传,错了就是错了,连这点承认错误的勇气和担当都没有,连幼儿园小朋友的担当精神都没有,真为他感到羞耻。
4.自己出现了错误,不愿承担已经够无耻了,为了推卸责任竟然还引导群众舆论指向政府,挑拨群众的舆论导向,真是用心险恶,奸商行为昭然若揭。
5.最为不齿的是,11月5日我去拿合同,竟然发现合同被其篡改签名和指印,修改签订合同日期。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在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竟然冒充当事人的签字和指纹,手段拙劣,试图瞒天过海,把堂堂合同这种契约文书随意篡改,践踏做人的底线,而且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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