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查看: 314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堵住跑官买官后门,铲除涉官骗局土壤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6-25 0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日,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执法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政治骗子”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报警电话,并支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及相关组织积极检举揭发“政治骗子”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这是首个省级层面发布的有关打击“政治骗子”的通告,也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严厉打击“政治骗子”的重要部署,坚决铲除“政治骗子”生存土壤,持续净化辽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有力举措。
通告中对“政治骗子”的定义是指通过冒充或虚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有特殊背景的专家教授、学者智囊、“大师”等方式设计身份伪装,或通过伪造领导干部图文影音资料、虚构与领导干部交往经历、传播政治谣言、制造内部消息、假意“牵线搭桥”等方式设计行为包装,以“提拔重用”“摆案抹案”等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信任,谋求攫取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等不正当利益的人员。这些人员利用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漏洞和心理弱点,以虚假的身份和信息,进行欺诈和敛财,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声誉,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纯洁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
辽宁省在通告中明确表示,将以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政治骗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督促“政治骗子”要认清形势,立即停止一切行骗行为,涉嫌诈骗等犯罪的务必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配合审查调查工作,主动检举问题、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以及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政治骗子”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受到“政治骗子”欺骗的党员干部,也要求其务必尽早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勿要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对主动检举问题、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以及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党员干部,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分、处罚。
辽宁省在打击“政治骗子”的同时,也没有放松对跑官买官问题的查处。《辽宁日报》6月5日在头版刊发《铲除“政治骗子”生存土壤》一文,文章点名的辽宁落马官员,均存在斥巨资跑官买官问题。这些官员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也为“政治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组织信关系,不走正门走偏门,热衷政治投机,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意图“搭天线”谋求职务晋升或摆案抹案。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必须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打击“政治骗子”和跑官买官,是净化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辽宁省的通告和行动,体现了对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贯彻落实,也展现了对党纪国法的坚决维护执行。我们希望辽宁省能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堵住跑官买官后门,铲除涉官骗局土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