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查看: 1016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山东出台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规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方面作出规范约束。同日,省工商联印发《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这是山东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山东省深化政治生态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政商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特殊关系,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好政商关系,既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效能。***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就是要坚持亲和清的统一,既要亲,又要清,亲和清是一对不可分割的整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一视同仁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为企业和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清,就是要同企业家规范交往、关系清白纯洁,不能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只有亲和清相辅证,才能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氛围,才能激发企业家的创新创造活力,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出台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就是要划清政商交往的红线和底线,规范政商交往的行为和方式,防止政商交往中出现“亲而不清”和“清而不亲”的问题。负面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个方面分别列出了7项禁止性规定,涵盖了政商交往中的各个方面,如收受财物、借用资源、干预经营、乱收费、乱罚款等,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为政商交往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引。负面清单的出台,有利于提高政商交往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增强党政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利于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和创业热情,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政商关系。
当然,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的出台,不是要限制政商交往,而是要规范政商交往,不是要削弱政府的服务职能,而是要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不是要降低企业的发展动力,而是要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山东省还出台了正面倡导,鼓励各级领导干部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担当作为,助力企业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家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这样,政商交往才能真正做到亲和清的统一,才能真正形成政商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2 16: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