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找回密码
 点这里注册
查看: 7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以案释法】停止网络造谣,建设和谐网络环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9-26 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这里注册

x
【以案释法】停止网络造谣,建设和谐网络环境
典型案例
近日,廖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某医院虐婴”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迅速引发公众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廖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廖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一位网民都是网络生态的参与者和维护者。通过增强法律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民们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环境。同时,积极传播正能量,抵制虚假信息,也是每个网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这样的网络环境不仅有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更能够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和繁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这里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社区地图 | 删帖帮助 | 手机版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鲁ICP备05034347号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05号

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及视频等信息都由网友产生,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